Welcome to 水藍魔力!
 
帳號註冊
基本設置
 
贊助我們
商城道具
遊戲資料
最新公告
帳號資訊
水藍攻略 Wiki
下載區
忘記密碼
帳號轉移
聯繫GM
 
常見問題
家族領域
名字變更
違規舉報
什麼都有、什麼都賣!
你有沒有看到漢克?
沒有!
 
  
角色移除
 
水藍攻略網
  
  
   
   
    
    
社群招募 & 群組發佈
  
搜索
樓主: 辛普森安森

[遊戲討論] 很瞎的故事

  [複製鏈接]

無際的青空

Rank: 12Rank: 12Rank: 12

金錢
3886
積分
3886
帖子
3228
UID
156403
在線時間
3695 小時
註冊時間
2019-7-12
發表於 2024-3-24 15:59:08 | 顯示全部樓層
四風 發表於 2024-3-24 14:23
會紅傷不是用"自動"練才會發生嗎?
用自動至少會醫好,掩飾一下
不然就是故意噁心人了吧

其實我剛看到紅也是想到用那個練的
但想想如果是那個練竟然還不達標
就不太可能了
純粹是打紅噁心人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蒼之風雲

Rank: 8Rank: 8

金錢
1513
積分
1513
帖子
4073
UID
20736
在線時間
5145 小時
註冊時間
2014-5-26
發表於 2024-3-24 16:00:20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u03 於 2024-3-24 20:05 編輯

買賣雙方定交易契約,寵物代糸柬[提示:未用楓票將無保障]3隻,每隻400楓,從1等-111等,限期至03/22

到契約所訂期限03/22時,賣方無法交貨,買方同意延期至隔日晚上,但隔日晚上依然無法完成契約內容

依照案例事實,難謂賣方有違約之意,是為不完全給付中的瑕疵給付狀況
(賣方雖已經提供給付,但是給付的內容並不符合契約宗旨)(白話文:賣方確實有練寵物,但沒練到要求等級)

後續買賣雙方合意,買方以500楓、賣方寵物等級91-93(私訊內容說明),完成此次交易契約

單純從契約方面,買賣雙方確實是已經完成契約,所以也不用爭論賣方有沒有違約...事實上就沒有


特別感謝 #30 提供不一樣的思路,我也去找了更多資料,這部分內容都另外寫在 #38



再來是買方對此次事件發帖公審一事:

此一行為可能涉及刑事與民事責任,然,買方是依照事實評論,難謂有誹謗之故意

且,店家良莠對大眾是可受公評之事,買方之行為並未有不當

惟,「沒那個屁股 不要亂吃瀉藥」一句,是否涉及妨害名譽,可能就見仁見智



再來是對賣方把寵物弄成紅傷一事:

這一點比較難以判斷,畢竟在遊戲中,寵物治療傷勢並不需要花費金錢

買方是否受有損害,還要看如何認定,同時需要證明賣方是故意將寵物打成紅傷

惟,寵物忠誠度方面,若因紅傷而有任何扣減,且能證明賣方是故意為之,買方可以要求損害賠償



參考資料:不完全給付妨害名譽



以上是我所學的粗淺法律知識,嘗試進行粗略的客觀分析

內容可能多有不嚴謹之處,還請多包涵、見諒

若有任何誤漏,也請多指教

騎士教戰守則-教練!我想當騎士!

▶ 單挑!む F4黑 龍

▶ 現實生活忙碌中 (›´ω`‹ )
回復 支持 6 反對 5

使用道具 舉報

地上的月影

Rank: 6Rank: 6

金錢
468
積分
468
帖子
1638
UID
165863
在線時間
4050 小時
註冊時間
2020-10-16
發表於 2024-3-24 16:43:01 | 顯示全部樓層
很多接練寵都這樣
時間唬爛一下,先把單拿到手再說

我自己接單都會多說幾天
就是為了避免這種狀況
很多人會覺得我時間比較久
所以換人
這也沒法度,信用還是要慢慢累積才行
回復 支持 3 反對 0

使用道具 舉報

無際的青空

Rank: 12Rank: 12Rank: 12

金錢
7961
積分
7961
帖子
15746
UID
132268
在線時間
13139 小時
註冊時間
2017-10-7
發表於 2024-3-24 17:09:02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樓主 沒那個能力就不要接單

他回這一段話 先把他加入黑名單比較好

ㄌㄐ.jpg

{:13_664:}
回復 支持 0 反對 6

使用道具 舉報

蒼之風雲

Rank: 8Rank: 8

金錢
1532
積分
1532
帖子
4215
UID
22646
在線時間
4173 小時
註冊時間
2014-6-6
發表於 2024-3-24 18:14:13 | 顯示全部樓層
支持樓主 每天世頻提醒大家小心此人 要他社死
惡劣仔名單
mamama
fegret0815
戰嗜血
ehznehaos
dennismb
回復 支持 0 反對 2

使用道具 舉報

邁步前進者

Rank: 2

金錢
35
積分
35
帖子
3771
UID
158370
在線時間
6978 小時
註冊時間
2019-10-3
發表於 2024-3-24 19:29:46 | 顯示全部樓層
練不完毀約什麼的都可以算了
全部紅傷到底什麼意思
告訴你火谷多殘暴嗎
回復 支持 1 反對 3

使用道具 舉報

水面上的小草

Rank: 4

金錢
149
積分
149
帖子
1309
UID
187991
在線時間
2359 小時
註冊時間
2023-4-16
發表於 2024-3-24 19:54:49 | 顯示全部樓層
好奇 看內容 貼圖 12:02前 也沒爭執 12:05 交易  
會不爽到扁紅商嗎 殺價100楓的5分鐘決定開扁(?
會比較不爽的看起來是交易完後的對話
回復 支持 1 反對 0

使用道具 舉報

蒼之風雲

Rank: 8Rank: 8

金錢
1513
積分
1513
帖子
4073
UID
20736
在線時間
5145 小時
註冊時間
2014-5-26
發表於 2024-3-24 20:00:55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fu03 於 2024-3-24 20:28 編輯
萌萌咖波貓 發表於 2024-3-24 15:49
違約就是違約,低於市價但還選擇接單是自己要承擔的風險跟損失,
在商業行為上還要講情理,那大家都不必要 ...

你好,我回頭看留言,注意到了你的編輯內容
你提出的爭點確實有理,我也又再另外找了更多資料

樓主的狀況,比起不完全給付,更適合以承攬瑕疵來解釋:

首先定義「承攬」,依據民法490條規定(民法、債篇、第八節 承攬),
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

民法承攬之中,有所謂承攬瑕疵擔保責任(民法492條)
依通說之見解,係指承攬人(賣方)對於其完成之工作,應擔保其無瑕疵之一種法定責任

而在承攬人(賣方)完成之工作有瑕疵時,定作人(買方)可以主張民法第495條1項
因賣方是自己的原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導致寵物沒有練到契約中的等級(致工作發生瑕疵者)
所以雙方改訂以500楓完成契約(請求減少報酬)

但民法495條1項最後還有一句「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因此樓主完全可以和賣方要求,除了減少報酬以外的賠償

【註】民法495條1項全文:
因可歸責於承攬人之事由,致工作發生瑕疵者,定作人除依前二條之規定,請求修補或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報酬外,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實務上對於 不完全給付 和 承攬瑕疵損害賠償,之間有很多的討論,因為兩邊都有可以適用的地方
我也要特別感謝你留言內容,讓我能夠找到更多不同的思路

參考資料: 不完全給付 和 承攬瑕疵損害賠償

騎士教戰守則-教練!我想當騎士!

▶ 單挑!む F4黑 龍

▶ 現實生活忙碌中 (›´ω`‹ )
回復 支持 4 反對 4

使用道具 舉報

路旁的落葉

Rank: 3Rank: 3

金錢
86
積分
86
帖子
1091
UID
53032
在線時間
1030 小時
註冊時間
2015-5-3
發表於 2024-3-24 21:27:56 | 顯示全部樓層
好久沒有這種吵架文來熱鬧交流區了 特地浮上水面前來朝聖
回復 支持 0 反對 5

使用道具 舉報

歡喜的慈雨

Rank: 9Rank: 9Rank: 9

金錢
1797
積分
1797
帖子
2785
UID
598
在線時間
3510 小時
註冊時間
2013-10-20
發表於 2024-3-24 21:48:17 | 顯示全部樓層
萌萌咖波貓 發表於 2024-3-24 15:49
違約就是違約,低於市價但還選擇接單是自己要承擔的風險跟損失,
在商業行為上還要講情理,那大家都不必要 ...

很認同

上面還好幾個覺得樓主賺到的人
看到真的感覺不可思議

會定111等想也知道是要趕在山脈結束前衝等
也許人家後面的團練到145時間都約好了
一路練寵行程都排好了

現在被這樣一搞可能趕不上灰熊了
到底是賺到還是虧

回復 支持 3 反對 1

使用道具 舉報

路旁的落葉

Rank: 3Rank: 3

金錢
77
積分
77
帖子
950
UID
169116
在線時間
3943 小時
註冊時間
2021-3-12
 樓主| 發表於 2024-3-24 22:19:18 | 顯示全部樓層
汙野武 發表於 2024-3-24 21:48
很認同

上面還好幾個覺得樓主賺到的人

先謝謝各位的留言 小弟之後會更謹慎的 也不會再口出惡言

祝大家都有個美好的週末
回復 支持 1 反對 0

使用道具 舉報

呢喃的歌聲

Rank: 5Rank: 5

金錢
368
積分
368
帖子
3296
UID
87126
在線時間
5295 小時
註冊時間
2016-6-4
發表於 2024-3-24 22:43:06 | 顯示全部樓層
絕對是接單者先違約吧,
1/400 3/22前完成 <----- 這是前題
後來的3隻500楓是違約情況下的"妥協"

看到有人留言說都妥協了怎麼還要"公審"?
其實公審與否很看角度與觀點.....
況且看到有人留言說這樣500楓練了3隻是樓主賺到,
這樣會說是公審嗎?

寵物紅傷找NPC治療一下才多花好幾秒,
除了違約外這也是態度的問題
A rolling stone gathers no moss
回復 支持 0 反對 2

使用道具 舉報

邁步前進者

Rank: 2

金錢
46
積分
46
帖子
1113
UID
43032
在線時間
1634 小時
註冊時間
2015-3-3
發表於 2024-3-25 00:20:49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h3294659 於 2024-3-25 00:37 編輯

反問一下如果這種狀況怎辦比較好?
違約肯定是不對的所以
對方要無償幫你練這樣才算負責
最好對方再貼楓賠償你精神損失
你才算滿意

目前1-80行情約200-300
代糸柬[提示:未用楓票將無保障]固然違約但是500也遠低於行情給雇主  
若真的很在意達成率與合約本來就要尋有"第三方認證"的代糸柬[提示:未用楓票將無保障]

你自己也是貪小便宜找了業餘代糸柬[提示:未用楓票將無保障]這種後續的風險本來就是會有概率發生

另外我認為你商量好500也是種商議結束這件事情就一段落你後面審他也有點沒道義
若有附加違約條款本身代糸柬[提示:未用楓票將無保障]價格就會比行情高
其實按比例你也不虧,何必抓對方不放

紅傷就有點看不懂操作,這點真的完全站不住腳

回復 支持 1 反對 1

使用道具 舉報

路旁的落葉

Rank: 3Rank: 3

金錢
77
積分
77
帖子
950
UID
169116
在線時間
3943 小時
註冊時間
2021-3-12
 樓主| 發表於 2024-3-25 00:59:38 | 顯示全部樓層
h3294659 發表於 2024-3-25 00:20
反問一下如果這種狀況怎辦比較好?
違約肯定是不對的所以
對方要無償幫你練這樣才算負責

當然不是無償代糸柬[提示:未用楓票將無保障] 也不用賠償任何損失 我沒那麼不講理 是我後面的計畫被打亂了

我承認我有點貪小便宜 但既然接單了 就要履行並完成吧

紅傷的部分 對方今晚有私訊我了 是他不小心練寵時被亂敏打到及忘記醫傷

以上 報告完畢




回復 支持 反對

使用道具 舉報

歡喜的慈雨

Rank: 9Rank: 9Rank: 9

金錢
1680
積分
1680
帖子
2016
UID
51688
在線時間
3533 小時
註冊時間
2015-4-25
發表於 2024-3-25 02:59:36 | 顯示全部樓層
看到三頁多以為是甚麼勁爆新聞,原來只是商業糾紛
老實說,誰都有失敗或犯錯的時候,動不動公審真的很無聊
跟著起哄也是很閒
回復 支持 1 反對 1

使用道具 舉報

注意禮節,避免過短的回帖,培養良好風氣!
若發生問題,回帖請附上伺服器、子分流、所在地區、網絡供應商,以利管理員處理。
您需要登錄後才可以回帖 登錄 | 立即註冊

本版積分規則

手機版|Archiver|BlueCrossgate

GMT+8, 2024-4-29 11:08 , Processed in 0.090315 second(s), 27 queries , Gzip On.

© Powered by BlueCrossgate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