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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 魔力小皖

[遊戲聲明] 對 處女座X軒 玩家之回復聲明,抽獎照常進行,加碼120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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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步前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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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09:5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hihhokuan 於 2020-3-23 15:21 編輯

我相信這裡很多奸商 商人的本質不是騙人 是個人品德 當然 愛騙人的人這裡多的是 只是你已經騙人不懂 佔到便宜還要上網弄人 我覺得有點太過份了 既然都打著聖人幫新手弄裝備 也不是用多好看的方式 而對方都來談了 我覺得私下約好怎麼處理 見好就收 讓事情能平安落幕 對彼此都好 不然搞壞名聲 你在這的商譽也沒了 為了一點小事消失好一陣子 何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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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10:14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snsojay 於 2020-3-23 15:33 編輯

既然提到定金,當然然要科普一下交易相關的法律概念
一.相關規定(民法)
(一)§1: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無習慣者,依法理。
(二)§248:訂約當事人之一方,由他方受有定金時,推定其契約成立。
(三)§249: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
                   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
                   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
                   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
二.問題討論:
(一)樓主說:照台灣的風俗習慣來說,交付訂金代表承認此筆交易,我也馬上開始製造
1.參上述民法第一條,法律未規定者,依習慣;但是對於法律有規定者,當然不能依照習慣啊,中華民國是法治國原則(另參憲法相關規範),因此先不論人民對於定金的解釋是否如你所說,你都必須先依造法律規定
2.交付定金「代表」承認交易成立?我們看看民法248條怎麼說?
民法規定「推定」其契約成立。因此民法規定的法律效果僅為「推定」,而非「視為」,因此不當然「代表」契約成立,
推定的意思是:不知道是不是,先把你當作是,你可以舉反證推翻;視為的意思是:不管你是不是,我就當作你是,沒有舉反證的餘地
因此你的見解也不正確,不要講的這麼複雜,為什麼要有定金?就是對於不確定的契約提供擔保,如果契約已確定,幹嘛還需要定金,直接請求賠償即可,因此說付了定金,契約就成立,可以說是完全沒有概念
(二)買家的做法有無問題?
參上述民法§249ゝ,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
因此,買家最後也把定金給你了,也沒有要求歸還,契約也未成立,既然如此當然沒有問題,你可能會說裝備已經做下去你有損失,但是這正是定金制度,你當初就該自己評估成本與定金的比例,你定金自己少收,當初就要多收一點,結論就是在這種情形下你就算損失也是你的事,因為當初定金是你同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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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11: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malaka 於 2020-3-23 15:22 編輯
浮士德惡夢 發表於 2020-3-23 14:59
你對 hins0n 的回覆  也是同一個問題跳針下來
現在開放給你罵樓主 卻要叫我往上看?
是不是怕刺激到樓主 ...

ㄜ...我沒叫你往上看阿 我也沒叫你爬文
我只有說 跟我在31樓說得差不多阿

至於你說我給買家[hins0n]的回覆差不多 都是同一個問題跳針下來
的確是這樣沒錯啊 畢竟他問了我的問題
其他人也問了相同的問題
簡單解釋就是

[我說的雙方都有錯 為什麼買家[hins0n]有錯 他是新手又是受害人付出了120楓 又被賣家開帖公審 我這樣是在護航]

我的回覆一律都是雙方有錯不是嗎?

至於你說罵樓主(賣家) 我實在不知道要怎樣理性的罵
因為他的吃向夠難看了 我想每篇有看這個文的人都知道
他就是奸商 想坑多一點 結果沒坑到 又怕被人提前公審
自己先動手了不是? 想東西送一送
在隱身個幾個月 又出來再來一次?
事實在眼前了  這種人就這樣
我不太懂你要我怎樣罵你才能接受這樣的事實
還是要出髒話箴言?不好吧?

至於你說雙重標準

是的 我就是雙重標準

畢竟我兩人都不認識 所以我就事論事來說



我的心中的感想


買家[hins0n] 開標題自稱新手討拍 沒做功課 虧損了120楓+時間


奸商:坑不到人就比買家更快開文想洗白.還以幫助新手為題.還加碼超噁心的 (估計目前在隔山觀虎鬥 又會隱身等到風頭過]



結論

風頭過了不就又會再來一次同樣的情況?
我想試試看提油救火最後能燒成怎樣 因為這種事情到最後還是會有類似的情況發生 我也想看看gm會不會插手處理 怎樣處理



既然你上面特別註明了買主id 那我也以註明了買主id跟你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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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18:45 來自手機 | 顯示全部樓層
snsojay 發表於 2020-3-23 15:10
既然提到定金,當然然要科普一下交易相關的法律概念
一.相關規定(民法)
(一)§1: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 ...

法律系4n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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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24:58 | 顯示全部樓層

國民的法律素養真的需要提升
怎麼會覺得定金付了契約就成立
契約成立後雙方會互付給付義務,有一方給付不能可以請求損害賠償
你有想過我定金付了,最後沒有辦法履行契約,定金被沒收了,我的契約還要被當作「成立」,然後再被賣家請求一次損害賠償,一頭牛剝兩層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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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25:33 | 顯示全部樓層
本帖最後由 Amalaka 於 2020-3-23 15:35 編輯

結論就是
等看後續發展
所以說我雙重標準完全沒錯啊
我就是來提油救火 看戲的
想看燒得多大
反正這件事情不燒起來
後面也是不了了知
不是嗎

發這篇主要是想貼下面那一張
messageImage_1584948812629.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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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5:29:57 | 顯示全部樓層
snsojay 發表於 2020-3-23 15:24
國民的法律素養真的需要提升
怎麼會覺得定金付了契約就成立
契約成立後雙方會互付給付義務,有一方給付 ...

是走法律相關行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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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hhokuan 發表於 2020-3-23 15:29
是走法律相關行業嗎

不是,我的職業是傳教士
每天替酸民禱告,期望他們早日超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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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辦法幫你說話欸,你那就是看人傻子好拐
那沒賺到傻子錢,你也扣了押金,對方也甘願給你了
你還要發文檢討別人再偽裝正派,不對吧?
簡單說你根本不是受害者,賺錢也不夠正派
當然我也能支持你所謂的商人不錯賠本生意
但裝作幫助新手的聖人實在讓人不舒服
這就是人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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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貴都算啦 仲要開post? 唔好咁on9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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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喃的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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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新手時也被騙過,直接會讓新血想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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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7:19:51 | 顯示全部樓層

為什麼要一直強調2013破百就不能強調新手阿,我也剛回鍋感觸很深欸...

新的連雪塔都找不到怎麼走,就真的失憶很嚴重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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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上的月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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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7:22:38 | 顯示全部樓層
蓉蓉寶貝 發表於 2020-3-23 17:19
為什麼要一直強調2013破百就不能強調新手阿,我也剛回鍋感觸很深欸...

新的連雪塔都找不到怎麼走,就 ...

你說什麼都是對的,我可以帶你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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呢喃的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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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20-3-23 17:44:06 | 顯示全部樓層
說真的我2015創完論壇到66等退
到2019/10月 回歸 我才知道bbs是什麼
還有長章key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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