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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的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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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8-11-22 23:2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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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只是想提出我就實際查找資料後的想法,從而提出的一些意見。
我想網友們都是好意,互相提醒,那些以造福群眾,為出發點的熱心,可能會碰觸到的問題。
而文字不帶語氣,時常容易擦槍走火,造成誤會。只希望大家都能理性討論。
GitHub是許多人熟知的開源程式碼的分享網站,其理念是知識共享。
a.而根據GitHub定義的規章 "GitHub Terms of Service"中
Section C. Acceptable Use 提到
1. Compliance with Laws and Regulations
Your use of the Website and Service must not violate any applicable laws, including copyright or trademark laws, export control laws, or other laws in your jurisdiction. You are responsible for making sure that your use of the Service is in compliance with laws and any applicable regulations.
就我閱讀後的理解,就是希望使用者在取用GitHub上的資源或服務時,不要觸犯,涵蓋商業、著作、專利等等的法律,以及各自所屬地,所額外制定的法律。所有使用者都有義務確認這些事實。
b.以全國法規資料庫所提供的,台灣著作權法,修正日期是105年11月30日
著作權法-第三章第四節第四款
第55條
非以營利為目的,未對觀眾或聽眾直接或間接收取任何費用,且未對表演
人支付報酬者,得於活動中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或公開演出他
人已公開發表之著作。
第63條
依第四十四條至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之一至第五十條、第五十二條、
第五十三條、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至第六十
三條規定利用他人著作者,應明示其出處。
前項明示出處,就著作人之姓名或名稱,除不具名著作或著作人不明者外
,應以合理之方式為之。
我得到結論是,以非營利的情況下,取用GitHub上的資源,改動成玩家們的便利工具,這件事情是可以的,但在釋出的同時,附上參考的來源,也是應盡到的義務。
我很怕有人說,既然玩了私服就不要再討論甚麼著作權法了。
但我想,要不要承擔相關法規的風險,與了不了解所需承擔的風險,是完全相關的。
同樣的,失去一個習以為常的便利工具也是令人難過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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